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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香疗法中使用精油存在的危险性(二)

楼主:186****2406  时间:10-30 13:39  点击:1193  回复:0  收藏
 

2. 精油的毒性

衡量对人的潜在毒性最常用的试验是LD50,即半致死量,这种程序常规地使用实验动物测试某种用作药物、农业化学品、食用香料、日用香料和化妆品成分的等等化合物的毒性。在进行测试过程中,使用的实验动物一般是大鼠,给予大鼠被计量剂量的化合物甚至被测大鼠总数的一半死亡。然后计算出被测化合物的克数与被试动物每公斤体重的比值即为半致死量,如LD50为1.0也就是50%实验动物死亡时每公斤体重的计量为1g,如果把我们自身视为一种大型啮齿动物的话,这就相当于60kg体重的成年人的致死剂量为60g。


排除伦理学的因素,因为至今还没发现有效的替代动物实验的方法,我们把上述测试值视为急性口服致死量和注射致死量,也就是说LD50 代表了被测化合物一次全量口服或一次直接注射产生的半毒性剂量。


另外,还使用实验动物研究慢性毒性,即长期毒性、和皮肤毒性,即大剂量施用于皮肤后产生的毒性。慢性毒性剂量总是低于相应的急性毒性剂量,皮肤学研究已产生互相冲突的结果,动物皮肤测试的结果并不完全相似人的暴露结果。就精油在芳香疗法中最普遍的应用而言,我们最关心的是急性LD50。


 


在应用芳香疗法过程中对精油LD50的误解:当我们评估冬青油(主要含水杨酸甲脂)或桉属植物精油(主要含1,8—桉叶油素)等精油的急性毒性时,动物LD50可用作精油潜在毒性的参与性指标。一种精油,如侧柏油(thuja oil,Thuja occidentalis)其动物的LD50=0.83,对体重60kg的成年人其半致死量相当于50g。这是一个很大的剂量,实际上10g剂量时人就已经产生严重中毒反应了。


我再次重申,我们根据急性口服毒性,即一次全量口服的致死剂量评估精油的毒性,芳香疗法应用中与其毒性有关的错误论述常出现在下面两个领域。



2.1 精油的剂量

精油在按摩油、浴油、家用除臭剂或吸入剂等制品中的用量一般只是其毒性剂量的一个极小的分数。例如,大鼠急性口服冬青油的LD50=1.2,但是冬青油对人类的毒性可能更大些,根据过去几年中数例误服过量致死的病例,我们估计冬青油对人类的LD50=0.3,对体重60kg的成人而言,这相当于服用18g冬青油。如果想用含冬青油2.5%的制剂治疗后背痛,使用1ml按摩即可。1ml×2.5%=0.025g水杨酸甲酯,0.025g÷18g(LD50)=0.00139或0.139%。因此,精油的实际用量只是致死剂量的0.139%,或比致死量少700倍。


如果我们提高含2.5%冬青油制剂的使用量,那么我们接受的剂量也会增加。如果一次使用10ml,相当于0.25g或250mg冬青油。假如冬青油全部被吸收的话,250mg水杨酸甲酯的量就相当于1片阿斯匹林中含有水杨酸的量。按常规,芳香疗法中避免使用冬青油和甜桦油(Sweet birth oil),即使对于那些经过培训的芳香疗法医师也是如此,国际芳香疗法医师联合会(Int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romatherapy,IFA)全体会员宣誓不使用冬青油。


我们还发现一些匪夷所思的现象,即未经专业培训的公众很容易买到许多含水杨酸甲酯的局部用皮肤制剂(含水杨酸甲酯10—30%),但是极少听到发生不良反应的报告。服抗凝血药如法华林(warfarin)的病人忌用水杨酸甲酯,即使外用也绝对禁止。


即使这一相对有毒的化合物(我认为LD50小于1.0的任何精油属于这一范围,可以被用作一种有效的消炎制剂,而无潜在的毒性。


 



2.2 精油的不同给药途径

我们不仅要考虑使用剂量,还要说明精油的应用途径。精油经口服后一般全部并快速吸收,通过门静脉进入血循环。精油的其它应用途径则不如口服途径吸收量高。表1列出了每种应途径的潜在毒性,很好地说明了使用剂量与吸收量的关系。


表1 几种精油应用途径的潜在毒性

口服给药

+++++

肠道给药

++

阴道给药

+

局部皮肤给药

+

吸入给药

0


 

根据上述表的结论,我们也就理解了相对有毒的胡椒薄荷油(pennyroyal oil)以吸入方式给药可以作为一种安全且有效的粘液溶解药(mucolytic)的原因,吸入方式给药时体内吸收量很高,但是典型的剂量总是很小。当局部皮肤施用精油时,我们不能认定所有精油全部被吸收,如果给药部位不被遮严,通常就像在芳香治疗中局部用药的情况不一样,那么由于精油的挥发,剂量大为减少。


Bronaugh等人研究后发现,当各种香料涂在皮肤上被盖严后,所用剂量的75%被人体吸收;如果保持涂香料部位裸露,啧吸收量下降至4%。


 


现在已经搞清楚了,精油施用在皮肤上后经过表皮渗透进皮肤组织,但这一领域还需进一步研究影响皮肤吸收的各种因素,如精油化合物的类型,所用载体的基质和温度各种因素是如何影响经皮肤的吸收量的。已经公布的研究成果中报道的精油吸收量相差很大。D-苧烯为大多数柑桔属植物精油(citrus oils)的主要成分;Hotchkiss 研究发现,当D-苧烯用于人体组织中时,吸收率只有2%。


含2%真正薰衣草(true lavender oil,Lavandula angustifolia)的制剂施用于志愿者腹部时,约有10%的物质被吸收入全身血液循环。同时还显示了吸收速度相对较快,如皮肤给药20min后血药浓度达到峰值。90min后,芳樟醇和乙酸芳樟酯(薰衣草油的主要成分)的浓度几乎降到零,表明这些物质几乎已完全被代谢。


Bronaugh 用恒河猴(rhesus monkey)作实验动物测定了苄醇,乙酸苄酯和苯甲酸苄酯的透皮吸收速率,这3种化合物均为依兰依兰油的天然成分,当这3种物质分别配成润湿乳液涂于恒河猴裸露皮肤上后,总吸收率在乙酸苄酯的透皮吸收更容易,这可能是覆盖着毛囊的恒河猴皮肤,会更有效地吸收精油的原因。


综合以上研究成果,当一种精油以植物油为载体或制成膏霜和凝胶等形成涂于未受损皮肤上并保持暴露状态时,保守地估计人体吸收量不会超过50%,以前面提到的冬青油为例,吸收量原为0.025g,按照现在推论应为该吸收量的一半,即0.0125g,按照现在推论应为该吸收量的一半,即0.0125g,低于口服中毒剂量的1/1400。


这与最常用的芳香疗法如按摩和OTC(非处方药)局部制剂(如含水杨酸甲酯的搽剂)有关。假如皮肤已经受损,则受损部位角质层已不存在,此时更要慎重考虑所用精油会全部被吸收。



2.3 剂量的重要性

芳香疗法书籍中有许多精油的项下均列有“不得用于治疗目的”,这些精油包括海索油(hyssop oil),胡椒薄荷,艾菊油(tansy oil),侧柏油,冬青油和苔艾油(wormwood oil)等。但是,许多科学家都清楚,只要严格遵照推荐剂量和应用方法使用,这些精油都可被安全使用的。由此可见,精油的剂量在芳香疗法应用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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